虎克,他可以带着,因为,他跟他一样,都属于黑户类的,但板儿砖是绝对不行的。官奴,是最低贱的一种人,甚至,都不如一条狗。他要是带着板儿砖上了桌,那老常绝对会认为赢宇翔是在侮辱他。
吃过饭,赢宇翔就跟老常道过别,往另外一条路上走了。
京城很大,大得都超出了赢宇翔的想像。“百花楼”他要怎么找才能找到?赢宇翔便找了一家旅馆先住了进去,就与那车老板把钱结清了,赢宇翔还多给了他一些银两,权当是补偿那车的损失。
一个月,赢宇翔几乎逛遍了京城,他共找到五家“百花楼”,却不知那底那家“百花楼”才是便宜师傅所说的那家。
赢宇翔也不敢大明大亮地贴张标签在身上,“我是百变千虫的徒弟!”
京城是属于温带气候的,当进入到秋天的季节,天气就没那么炎热了,而且,连续下了三天雨,到了早晨,竟然感觉有点儿凉嗖嗖的。他看到虎克在睡觉,便带着板儿砖两人继续逛街去了。
这一次,他不是要找“百花楼”,而是想卖些稍厚一些的衣服。
赢宇翔已经走了几家成衣铺,没有他能看中的衣服。不是花色不对,就是样式太古板。赢宇翔不喜欢,穿在身上也不舒服。两个人于是便在青条石铺成的路上边走边看。
“小子,”赢宇翔太过专心了,就连身后突然跟了一辆超豪华的马车都没有发现,“我们爷找你找了多少时间?没想到,你小子竟然躲到了京城!”
赢宇翔突然被两个男人,把双臂拧到身后,就押上了那辆豪华马车。“原来是云三公子啊,”赢宇翔抬头一看,那车上坐着的人是云峥,是那个花了五百两银子买了他旅游鞋的户部侍郞之子,“小弟还以为这京城里的治安实在太差劲了,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就有了绑匪了呢!”
“看来,你小子还真是一点儿都没改变啊,本公子以为,你跟了那老偷儿学了本事,去了这油嘴滑舌的毛病了呢,没想到,反而有变本加厉的趋势!”
“哇,云三公子真是好厉害!不知小子哪一点儿入了三公子的眼,竟让云三公子花费这样大的血本?”
“血本,你小子还真说对了!本公子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凭白的被你小子摆了一道,你说,这损失,本公子,是不是得找你给补回来?”那云三手里拿着一把玉如意在手心里敲啊敲的,“本公子在三岔口,雇了三百多人找你,找了三个月,每个人一天的工钱是十个铜板,三十天就是三百个铜板,三个月就是九百个铜板。三百人,你算算,本公子要花费多少钱?”
“还有,到了晋城,本公子又雇了三百人,找了两个月,还在山里损失了十三个人,那十三个人,每个家里光支应丧葬费就是三百两银子,十三个人就是三千九百两银子,你再算算,本公子共损失了多少两银子?”(未完待续。。)</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