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这个世界上竟然存在着没有耳朵和尾巴的人的时候,吉利恩同样是在享受大管骨,正一口吸干净骨头里的骨髓,却是被惊吓的把自己给呛到了。?? ?因为他在啃骨头的时候实在是太专注了。之后愣是喝了好几口“姆麦酒”才止了咳嗽。恼火的吉利恩气的差点将手里的骨棒子塞进那个人的**里。
没有耳朵和尾巴?吉利恩一开始只以为是受了“割刑”逃犯。对待某些犯人,“圣琉璃帝国”的法律可是非常宽宏仁慈的,就是把耳朵和尾巴割掉——就算从此一辈子做最低贱的阉人,也总好过到火刑柱上烤火强千万倍不是吗?不过在听了报信人的汇报之后,吉利恩就怀疑他们并不是受了割刑的逃犯。
反正那天吉利恩也正闲的慌,就想看看究竟是什么鬼,便领着一队手轰隆隆冲出了哈法塔。最后找到那一伙人的时候,嘿,还真稀奇诶,竟然真有没耳朵和尾巴的人。吉利恩就动了念头,想把他们抓起来当珍奇异兽送给伟仑伯爵,于是就和那伙怪胎打了起来。
怪胎们倒也有一些本事。尤其有几个人手里拿着奇怪的武器,竟然杀了他好几个精锐勇士。然后吉利恩就不耐烦了,让手底下头号打手格温衮出手,杀了他们一个屁滚尿流,最后把他们全部俘虏了。其中一个人太聒噪了,吵个不停,吉利恩便下令将他活活的钉死了——正是习择他们在河边见到的那个骷髅。
吉利恩很好奇他们究竟是什么怪胎,又是从哪里来的。可是语言不通,问也没有问出什么来。没了兴趣的吉利恩就让人将他们送去伟仑城,献给英明睿智又慷慨仁慈的伟仑伯爵。之后他收到了伟仑伯爵的来信,信里表扬了吉利恩的行为,并指出这些怪胎其实是被“空神”抛弃,受到诅咒的人,已经被“天空教”的祭祀判决火刑,烧死在了“维多利大广场”了。
被“空神”抛弃?
受到诅咒?
火刑都便宜了他们!最好再将他们烧焦的尸体做成食料喂给家禽牲畜。如果是让吉利恩来处置,他绝对是用他的大骨棒在将他们一点点的碾碎。
正因为如此,当吉利恩再一次听到又有怪胎出现的时候,他的兴致立即就高涨了起来。没办法,自从1库(五年)前“松鼠党”被彻底剿灭之后,伟仑伯爵领就彻底的宁静了下来。吉利恩是依靠打胜战,杀人头才有了今天的成就,他很享受,但是却并不满足,成为伟仑伯爵那样的领主,想啃骨头啃骨头,想操女人操女人,这才是他梦想的生活,现在实在是太无聊了。终于又有点事能干了,他能不兴致高涨吗?
可是再听到格温衮那个家伙竟然擅自的带着部队抓捕怪胎去了,吉利恩气的一口将手里的骨头棒子咬断,骂骂咧咧着说等格温衮回来一定要让他好看,未经允许就离开哈法塔也就罢了,竟然还抢了他的乐子。算了,大不了等格温衮回来,自己再多弄点花样“招待”那些怪胎。
然后心情不爽的吉利恩又给自己烤了一根大管骨。别以为吉利恩一天吃那么多肉,体型就非常的臃肿,武器还是一根大棒子骨,他的行为举止就非常的粗鲁,实际上正好相反,身为纯正的贵族,吉利恩的贵族气就和宴会上贵妇脸上的粉底一样浓厚,身材也保持的很标准,一言一行都恪守着贵气的优雅和礼貌——除了在啃骨头的时候。
正因为如此,在听到溃逃回来的人汇报,格温衮居然被怪胎杀死,他的铁恶骑士也损失不少的时候,吉利恩并没有失态的暴跳如雷,拍桌子踹人,只是将手里已经啃干净,吸干净的大管骨放下,一脸惋惜,叹息着道:“格温衮随然脑子里面装的都是他拉出来的东西,可是就这么死了,真的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不过格温衮你就安心的回归空神的怀抱吧,你的老婆和女儿我会替你照顾的。”
之后吉利恩就扛着把他还高还粗的大骨棒子,点了一批精锐骑手奔出了哈法塔。在他的管理的区域内竟然又出现了怪胎,甚至将“加兰罗”级的格温衮给干掉了,吉利恩不得不亲自出马,即为了让那些怪胎尝一尝他的大棒子的味道,更是为了查清楚这些怪胎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吉利恩做事有自己的一套,否则也不可能执掌一个要塞城堡。他视那些没有耳朵和尾巴的人为怪胎,却非常严肃的正视他们的威胁。比如,他们能够和“神力者”一样使用各种神力,更具威胁的他们掌握着比“神力器”更强的武器——根据溃逃回来的人汇报,格温衮就是死在怪胎的武器下的。
有“神力者”,就意味着有更强的“神力者”;有强大的武器,就意味着有更强大的武器!吉利恩觉得自己必须在这些怪胎成为真正的威胁之前送他们去见“空神”。
吉利恩扛着一个大棒骨,骑着凶恶的独角貔豸,领着一群如狼似虎的精锐骑手,直往现怪胎的方向奔去。而习择他们也在那个俘虏和雅克伊的指引下奔向哈法塔。正常情况下,两方人多半是会撞到一块儿的。不过不经意间总会遇到一些小插曲。比如在经过一条十字岔道口的时候,习择等人就遇到了劫道的。兴许抢劫不管是在哪个地方都是高薪行当吧。
习择等人仅仅是遇到了劫道的,而不是被劫。被劫持的倒霉蛋是另外一伙人。从这伙人的卖相行头来看,他们不会被强盗盯上反而是件怪事。因为那伙人的马车实在是奢华了一些,金灿灿红彤彤的,一看就是有钱的主。另外这伙人也是有护卫的,看那些护卫身上穿的精良甲胄就知道他们的主人财大气粗,否则也养不起这样的护卫。
敢对着这支队伍下嘴,那伙强盗显然也不是善茬,不但人数上占着优势,厮杀起来更是不要命。习择他们看到他们的时候,这两伙人已经厮杀的满地淌血了。而且被劫持的那支队伍明显已经落于下风,估计他们人死财失仅仅是时间的问题了。
都说出门在外,闲事莫管。这话固然是有道理的,但也得分情况。像眼前这种情况,“多管闲事”显然比冷眼旁观更好。习择他们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什么都陌生,正应该多结交一些朋友,扩宽路子。其次,那些强盗明显已经现了习择他们,从“抢劫”这个行业的独特性分析,强盗们肯定是不会放他们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