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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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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会子书,林涓喜瞧外面阳光正好,牡丹正艳,索性出去走走,路过宽敞的大门,她瞥见门廊东侧的乌木柱子上有块原木牌匾,上面用瘦金体镌刻着“喜岚轩”三个字,想来是这所雅居的名字了。

喜岚轩的花园很奇怪,清一色全是白牡丹,没有一株其它花草,想必冬天很荒凉,不过现在正当时节。牡丹胜放,冰莹如玉,柔白似雪,三径清雅,满院奇香,“淡极始知花更艳”,精致的雕花透视墙外是大片的草木,可以想象盛夏是如何繁盛的绿,翠色浓烈的树叶掩映中,遥遥有几处别墅,造型各异,这在寸土寸金的当今社会,很是奢侈。

林涓喜走到花丛中,随便拣了块地方坐下,清雅的香气让她神清气爽,长舒一口气,目光渐渐被牡丹吸引。

真是奇怪的审美呢!牡丹是花王,国色天香,艳冠群芳,可是这晶莹的白色牡丹,看起来真是娇艳典雅和清冷秀致的奇异结合,因这奇异,倾城硕重的花朵透出一股子诡异的妖媚劲儿,*蚀骨——观者不觉迷醉地眯起眼睛,呵,她突然感觉到,玉白牡丹的风姿,和某人倒是蛮搭的。

吃晚饭时,林涓喜才从花园姗姗而来。

李邺早坐在餐桌边了,见林涓喜过来,便对她招了招手说:“你跑哪儿去了?坐我这儿来!”

林涓喜见娜娜侍立一边,微笑看着自己,想起不久前被撞破的事,脸上发烫,忙说:“不用了,我就坐这儿。”

她拣了个离李邺稍远的地方坐下。

李邺站起来,很自然地坐在林涓喜跟前。

出于良好家规,娜娜一直垂着头。

林涓喜不好意思,就一直埋头吃饭,不怎么抬起来。

今天的餐桌上,是娜娜精心准备的京沪小吃,李邺聊着这几道菜的历史和典故,他吐属闲雅,语言风趣,林涓喜听得入迷,终于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看他,他略略一顿,眼风似有似无地扫她一眼,嘴角藏笑,继续绘声绘色地讲着。

吃完了饭,娜娜收拾碗筷,林涓喜要帮忙,娜娜嫣然而笑:“我一个人做惯了,你帮忙还碍手碍脚的,去陪主人吧!”

林涓喜站在餐厅门边,可以看到客厅的李邺,此刻,他坐在沙发上看书,穿着白色衬衣,领口解开一颗纽扣,袖口严实,下摆筒在米色修身长裤里,腰部精瘦而强韧;他解了发带,长发披散着,几缕妩媚地划过脸颊。

冷不防,李邺突然抬起眼帘,眸色将四壁都映得光彩熠熠:“涓喜,坐过来。”

她走过去,依言在他身边坐下:“在看什么书?”

李邺把书摊开,放两人腿上,是林涓喜不久前在书房看得那本《世界刀具大全》,他说:“喜欢哪个,我送你。”

林涓喜知道,这本书的刀具都非常难搞,不是被有钱有势人收藏,就是下落不明,不愿意再麻烦他,便摇了摇头:“不用了,这些看看就好,都是舔过血的,放家里煞气太重,反而不好。”

李邺瞅她一眼:“歪理。”

然后他合上书丢一边,幽深的眼中隐含笑意,搂住她腰肢,两人贴得近了,他低声温柔地说:“还疼不疼了。”

林涓喜摇了摇头,脸颊有点热,轻轻地说:“别这样,娜娜在呢。”

“她出去了。”

林涓喜朝窗外一看,果然,娜娜在侍弄花草。

“涓喜......”

李邺把下巴搁在林涓喜肩膀上,脸庞很近,呼吸带着他的气息喷在她耳朵里,她耳根迅速红起来,泛上脸颊,她低声含笑戏谑:“......初次见你,觉得你是一匹狼,相处久了,发现你更像波斯猫,现在,就是一头哈士奇......”

李邺轻轻笑了声。

房门突然打开,娜娜碎步而来,李邺松开林涓喜,坐正了。

娜娜说:“主人,倾泓大人来了。”

李邺恢复了一贯的凤目隐隐含威、长眉稍稍清冷的模样:“让他进来。”

门开了,倾泓一身棕色长风衣,翩然步入,眉目间冰冷逼人,见到林涓喜,神色一丁点儿变化都没有,好像表情被刻在了脸上。

倾泓上前几步,附身在李邺耳边说了几句。

李邺眼中微有冷光闪过。

倾泓说完了,后退几步,直起身子。

李邺说:“知道了,你下去吧!”

倾泓一抱拳,离开了。

林涓喜感觉到,倾泓转身,眸光从她身上掠过时,稍稍停顿了一下,他还是满目憎恨的冰冷,林涓喜觉得,他好像在生她的气。

“你要开始忙了吗?”林涓喜问。

“对!”

“我的伤也好了,我回家呀!”

“好,我送你回去。”

天黑了,李邺开车送林涓喜,他的坐骑是辆黑色的莲花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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