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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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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残墨手背在后面,袄衫前襟微微翘起,看起来十分娇憨,她仰着脸,一双圆溜溜黑眼睛看着他,他俯瞰着她,觉得她是那么小,那么小,清澈的眸子满是真诚——他突然对自己一个小时前产生的邪恶念头有了罪恶感。

残墨似乎想要转身走,却没有走,笑盈盈地说:“刘公子,我也在你家那个小区买了房子,在你对面呢!”

“是吗?”

“嗯。”她点着头,笑靥如花,好像这件单纯的事让她挺开心的。

“哪天有空了来我家玩吧,整个小区我只认识超市的阿姨,难得有个熟人。”刘逸宸说。

“好,哪天下雪了我请你吃饭。”

说完她就走远了,步履轻盈如水泡,像个跳动的银色光点,钻入灌木丛,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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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墨没有失信,凤凰城终于迎来第一场雪的时候,她邀请刘逸宸来家里做客。

刘逸宸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拿着礼物,站在残墨的家门口。

等待开门的时候,刘逸宸打量着这扇银灰色的铁门,冷锐的颜色样式,却在猫眼外贴了一圈水晶胶的小星星,增添了几分暖意。

门开了,残墨*的手扶着门把手,笑盈盈地说:“欢迎啊!”

刘逸宸走进屋子,只见残墨穿着乳白色的薄毛衣,系着紫色花边围裙,粉色细纹棉拖鞋,十分居家的打扮,他就笑着把手里东西递过去说:“我奶奶做的咸鱼干和酸奶。”

残墨接过来低头看看,抬起头说:“替我谢谢你奶奶,我最爱喝酸奶了。”

两人往进走,刘逸宸说:“给我做什么好吃的?”

“先保密,你看会儿电视,马上开饭。”

“要不要我帮忙?”

“你这十指不沾泥的大少爷就别进厨房了,肯定碍手碍脚。不许过来,如果被我发现你偷偷进厨房,就不能吃饭了。”

刘逸宸只得作罢。

一时,饭好了。

圆圆的玻璃餐桌上摆着四菜一汤:菊花炒虾仁,铁板日本豆腐,凉拌芥菜,香菇炖鸡,还有一大碗鲜美的牡蛎菌汤,饮料是姜丝可乐,盛在高高的玻璃罐里。

刘逸宸有些惊异地看着残墨:“挺能干嘛!这么快就整出一桌子菜了?”

残墨一笑,仰脸说:“请坐!”

彼此落座,两人开始吃饭。

刘逸宸每道菜都尝了一筷子,赞不绝口:“家常菜做得好才考验功力,没想到你这么会做饭。”

残墨抚了抚飞到额前的乌发,嫣然一笑说:“哪有,我不会做饭。”

刘逸宸轻轻哼了声,笑道:“你在谦虚吗?太假了!”

她今天一身居家打扮,为了做饭方便,将半长的乌发全部挽在脑后,碎发也用发卡别住,看起来能成熟一些,端然坐桌边,贴身的柔软羊绒毛衣,饱满而艳丽。

欲把西湖比佳丽,淡妆浓抹总相宜。

不过刘逸宸最怀念的还是那日在李府,她一身袄裙,古雅娇丽的摸样。

吃完饭,收拾好饭桌碗筷,两人坐沙发上聊天。

怀中抱着软绵绵抱枕,喝着酸奶,窗外已经飘起了小雪,草坪和楼顶绒绒一片,迦南湖朦胧可见,室外清寒,室内却暖融融的,一派春意,让人只想窝进沙发,再也不愿动弹。

刘逸宸抿了口酸奶,说:“偷得浮生半日闲,雪夜闭门,和朋友小聚,真是最幸福不过的事。”

残墨抚着抱枕上的流苏,说:“如果闹饥荒,饿着肚子,就算和仙女儿待一块也不会惬意。”

“你经过灾年?”

“过去全是靠天吃饭,虽然我没挨过饿,但是瞅着千里饿殍,也惶惶不可终日。”

“你——活了多久?”

“一千二百七十三年。”

“哦。”刘逸宸点点头,打趣道,“你也是偷吃了如来佛座前铜灯的香油,成了精吗?”

“不是。”残墨说,“我给你讲。一千多年前,我是岭南一家员外夫人的宠物,无意中吃了根部是人型的何首乌,就有了灵性,可以化成人形,但是法力还不行,我就天天琢磨着找个捷径提升提升。听一个树精说吃了千年人参可以长五百年修行,我就决定,去长白山找千年人参。还真让我给找到了,我先拿红线把人参的根须都绑起来,不然他就跑了,然后逮了他,正准备拿去炖汤,那人参竟然开口了,他说:‘喂,小丫头,这么对一位老人是不礼貌的。’我当时很吃惊,不过还是说:‘对不起,我为了提升法力,不得不吃了你。没事,我会给你天天念经超度,让你下辈子托生到富贵人家。’他说:‘你吃了我倒没什么,但是,我朋友特别厉害。’我说:‘咦?这就奇了,你朋友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想吃他。’”

说到这里刘逸宸早笑了

残墨色泽鲜艳的小嘴微启着,继续说:“我这么说了,那人参突然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你真是太可怜了!’我反而笑了:‘你还是先可怜可怜自己吧!想让我把你烧成甜的还是咸的?’人参不哭了:‘你为什么不问我,你究竟哪里可怜了?’我也没事,索性和这个有趣的人闹着玩,就说:‘哪里可怜了?’他说:‘你马上要吃我了,而我的朋友肯定会给我报仇,你会死得很惨,所以我说你可怜,一想到你这么可怜,我就忍不住想哭!反正你死了肯定也没人哭灵,干脆我现在给你一哭,要不然,岂不是太冷清了?’我哈哈大笑,就不想吃他,放了他,还成了好邻居,天天一起修炼。他虽然年龄大,但是想法特别奇怪幼稚,说话逗死了。又过了几百年,有一次,来了个黑熊精要吃人参精,我拼命保护他,快被黑熊精打死的时候,主人来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主人,只见主人光动了动指头,黑熊精就跪地求饶了,我当时又感激又崇拜。主人在我们那儿住了三天,给我疗伤,这三天里我对主人的崇拜到了巅峰状态,我从没见过这么风华绝代的人,那时候,我就打算死心塌跟着他,我私下给人参精说了,他大哭起来,说他不愿意跟着李公子,他喜欢自由自在,又舍不得我,不过,他还是劝我走,决定的事就要做。我也舍不得他,更担心他的安全,就给了他一颗有我灵气的明珠,只要他擦拭明珠,我便可以在很短的时间赶到。后来。我跟主人走了,一直跟到现在。”

刘逸宸凝眸想着什么,突然说:“你后悔吗,不自由?”

残墨一怔,明白了刘逸宸的意思,微微一笑,并不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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