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银子,不要问我为什么我这么时尚年轻可人娇媚的极富现代化气息的女人,哦不,是女孩子,却取了一个这么年代感久远的名字。
答案永远都只有一个。
那就是,因为我实在是太爱钱了,除了钱,我还爱金子,玉石,珍珠,古玩,甚至还有股票和房地产,等等,只要是跟钱有关的东西,我都喜欢,所以,我就取了这样一个财迷的名字。
银子,白灿灿亮闪闪的银子哦,我喜欢。
我认识那个叫安思思的傻妞已经很多年了,说她是傻妞,其实,她真的是一个傻妞,傻到不行,却一点也不知道悔改。
我和她的关系,已经超越了这世界上任何一种关系,我甚至不介意我的男人给她用,只是,她从来不用,就知道跟着那个瘪三一样的小斩。
那鸟不是个好货,我跟傻妞说了很多次,她就是不同意分手,结果呢?
呵呵呵,还不是被甩了?这样的男人,就应该光棍,哪里配得上我家的傻妞。
不过傻妞真的有傻福,甩了小斩之后,居然泡上了一个金牌的钻石王老五,一下子就飞黄腾达了。
只是,那个钻石王老五好像对她不是很真心哦,第三者很及时的出现了。
我很讨厌那个叫飘飘的女人,她看上去就是一只很会****男人的狐狸精,比我还会****男人。至少,我在龙少爷家住了几年,也没有****他,而这个狐狸精不一样。
她刚一出现,就把龙少爷的魂儿给勾搭走了。
我家的傻妞于是非常的幽怨,趁着一个夜深人静的早晨,消失了。
不知道去了哪里,反正是找不到了,等了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之后,她才出现了,并且还带了一个孩子,一个根面粉团捏的一样的可爱的娃娃。
原来这个傻妞真的命很好,很有福相。
她认识了一个叫明少的网络作家,据说年薪千万的那种,傻妞也开始了文学创作,没想到一下子就发家致富了。
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以为傻妞这么快变成了一个富婆是因为找到了一个金龟。
真心地为傻妞感到高兴,她幸福,我这个好姐妹才会觉得幸福。
我搬过去跟傻妞住在了一起,没想到我第一眼见到那个传说中神一般存在的明少,一下子就没魂了。
他看上去是那么的俊美和优雅,那么的让人心驰神往,尤其我这样特别喜欢辣手摘草的美女,见了他之后,恨不能马上扑上去,将他帅气硬朗的身躯扑在了身下。
可是,我没有,我觉得那是对神的亵渎,我要小火慢熬,我要用真情打动他。
可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我这样的女人终究是配不上他,我选择了放弃,自暴自弃,流连于夜店。
没想到,事情还是有转机的,老天爷也没有忘记我这样命苦的女人,冯晓薇的出现给了我一个很大的忙,明少跟我假结婚。
我一定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我要留住他,用我的身体,而我也做到了,我们从假结婚变成了真结婚,他是我的男人,永远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