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得分后卫,约翰逊的得分得分能力确实值得称道,上赛季场均能够拿到二十五分就很能说明问题,可是萧寒并不是特别喜欢这名球员,当然,这是在两人还未成为队友的前提下,现在么,就得看日后大家相处的如何了。
约翰逊在太阳队时曾经是纳什的头号助手,在纳什身边打球也确实能够将他的攻击天赋开发到最大化,可是他当初决定离开太阳的选择,在萧寒看来,其实非常不智。
不管是为了鹰队开出的凤凰城无法匹配的大合同也好,还是不愿再做二当家,立志要独当一面也罢,事实证明,约翰逊并不具备作为一支球队领袖的能力。没错,约翰逊是能得分,可是他的篮球智商并不怎样,甚至还不如一些还在大学打球的孩子。
这是绝对的事实。
有人说这是由约翰逊的性格所决定的,他天生内向而缺乏自信,但是事实恐怕并非如此。一个并不自信而又缺乏野心的人,怎么会离开纳什而跑到一支战绩只有三十胜都不到的鱼腩球队去?单纯的为了钱?未必,事实只怕是约翰逊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能力,想要找一个需要他的地方证明自己,当然了,金钱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否则他干嘛不去别的地方,偏偏跑到了亚特兰大?
约翰逊应该是自负的,而且有些过头。尽管确实能得分,训练也肯吃苦,但是在球场上他的选择经常不合时宜,没有机会时仓促出手,机会出来了却又会莫名其妙的把球传了出去,可以说,这样的一个球星,是不值得依赖的。
约翰逊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个单纯的射手,他的其他进攻手段是在亚特兰大做了老大之后才逐渐开发出来的,但他突破一般,造犯规能力更是普通,而一个纯粹的射手,在关键时刻并不能起到太关键的作用,就算他能在一个赛季命中好几次绝杀,可是他依旧还是不能独当一面,不是依赖队友,就是依赖运气。
萧寒宁愿喜欢史密斯。约什是个牛人,也有人称他为nba头号妖人,这都没错,因为这个家伙变态把身体素质还有全面到令人发指的能力完美的组合在了一起,可以说,当人类身体素质不断进步到一定程度之后,像他这样的球员,才是最符合篮球运动员标准的,如果不是之前出了一个詹姆斯,那么史密斯的特点在整个联盟也应该是独一无二的。
又壮实,又能跑跳,还肯拼命,这样的内线球员萧寒作为一名控球后卫最喜欢的,没有谁会喜欢一个死气沉沉的,没有活力的搭档,那样的话就算萧寒再能传球,队友杵着不动,他又能有什么办法?
不管怎么说,约翰逊和史密斯的存在恰好配合了霍福德还有萧寒这个二人组在对队友位置上的要求,所以说,如果搭配得当,战术合理,老鹰在接下来这个,甚至几个赛季都是大有可为的,可是还没等萧寒憧憬一下未来,东部就接连发生了两笔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重磅交易,而这,在萧寒所熟知的nba历史中,还是从来都不曾出现过的。
东部,要变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