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啦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啦 > 越境鬼医 > 第六百八十一章 在哪儿都不轻松

第六百八十一章 在哪儿都不轻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酒吧里的气氛热烈轻松,大家相互致礼后分别就坐,在轻柔的乐曲声中用相同的语言各自交谈开来。

康宁在强哥的介绍下,与台湾当地的演艺圈和商界的朋友逐一见面,走到哪儿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找了个位置坐下后,强哥非常高兴地从侍者手中接过酒瓶,亲自给康宁斟满酒:“阿宁,你可千万别怪罪啊!我是想了又想,反复考虑了利害得失才把你在《龙潭虎穴》和《远征》中扮演角色一事说出来的。这两部电影不得了啊,不但票房屡创新高,而且还分别获得了港台两地的多个重量级的奖项。华仔凭借《龙潭虎穴》中的出色表演,获得了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的桂冠,阿辉以《远征》一片也登上了金马奖最佳导演的宝座,哈哈!如此绝佳的表现,大家一致认为再不把你的真实身份说出来,既对不起进入电影院观看电影的影迷,也对不起你的劳动成果。”

看到韦嘉辉和杜琪峰点头不迭地表示赞同,康宁只能摇了摇头,微微一笑:“事情已经这样了,我想怪罪也没用,只是感到很突然......唉......要是我估计得不错的话,恐怕我们缅甸那里现在也知道这事了,以后走到哪里都不轻松啰!”

相邻一桌的乔友邦转过身子,笑着调侃道:“出名是好事啊,康主席你叹个什么气?呵呵,你就知足吧!这半年来,你无视国际知识产权的约束,利用缅甸漏洞百出的法律制度非法经营,将大陆和港澳台的大量影视作品私自拿到你们第四特区电视台进行播放,许多经典的影片还被你刻录成了影碟,打上缅文字幕发往了全缅甸各地到处贩卖,听说连云南的投机商贩也从你的第四特区大量购进盗版作品。还有啊,二十年来许多经典的华语流行歌曲都让你非法制作销售,如今就连仰光大街上也出现了许多由缅甸歌手翻唱的CD和VCD碟片,你旗下的‘缅东文化传播公司’仅仅靠盗版经营这一项就赚了个盆满钵满,我们港澳台的相关公司却是颗粒无收,你就不怕我们找你算账啊?”

康宁无奈地解释:“此事儿......如果真有人要起诉的话我举双手赞成,不过最好是到首都仰光那里去起诉,因为各种法律大多出自缅甸中央政府,修订法律的权力也属于中央政府,我们小小的第四特区,只能在中央政府的法律框架之下制定属于自己的法律细则。”

“哈哈!你这个狡猾的家伙。”一路同行的新加坡女记者张梦兰已经和康宁、郑怡、柳逸青等人混得很熟了,听了康宁闪烁其辞的回答,不满地叫了起来:

“我发现除了《特区组织法》、《特区刑法》和《特区经济贸易法》等应用范围很广的大型法律之外,只要是对你们第四特区不利的法律,你马上就会组织人手研究细节,钻其中的漏洞,制定出的法律细则很细致、很巧妙;相对地对你们宽松有利或者是缺乏约束的法律,你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和缅甸中央政府的现行法律充分地保持一致,宁愿糊里糊涂对付过去,也不愿稍作改动。比如你们仿制中国的农机、服装鞋类和日用品等等,根本就无视对方的知识产权利益,有好处你们就自己悄悄藏着,出了问题就往缅甸中央政府身上推,做事太不地道了!”

康宁听了张梦兰如此直接而尖刻的话语,心中暗自着急。虽然这个场合中的大多数人都算得上是自己的朋友,但自己这一桌还坐着台湾著名的电影导演侯孝贤和蔡明亮、台湾明基电通企业的大少爷李长林、著名农业企业唐岭集团的二当家何嗣延等七八位演艺界和商界巨臂,稍有不慎,就很有可能会对今后的合作与交往产生消极的影响。

在朋友们神色各异的注视下,心念如电的康宁脸带笑容的打了个哈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

“张小姐这一席话,对错参半,听得出其中蕴含有不少的怨气。不过,只要你好好想一想缅甸东部四大特区甚至整个缅北两年来的巨大变化,相信你就会心平气和满怀信心的。我们每天都在进步,哈哈......”

对此非常敏感的唐岭集团老总何嗣延看到张梦兰微微蹙眉,有些无奈地闭上了嘴,立刻笑眯眯地望向康宁:“康主席如果有兴趣的话,不如向我们介绍一番,相信在座的很多朋友对此都很感兴趣。”

康宁礼貌地点了点头:“这些情况说起来很复杂,我本来是打算在后天的投资恳谈会上向大家详细介绍的,但既然此刻扯到了这上面那我就先说说吧。大家都知道现在的缅甸仍然很贫穷落后,各种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全国七个省和七个邦在缅甸《宪法》框架之下各有各的法律体制,特别是七个邦,所实行的法律政策相差很大。以我们四个特区所在的掸邦为例,国家和掸邦制定的法律非常空泛松散,许多必要的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和规范,包括我们第四特区在内的很多地方,甚至连《婚姻法》都还没有制定出来,更谈不上建立市场经济全球化下面通行的《知识产权法》了。”

看到大家会意一笑,康宁接着又说道:“自从我们第四特区的合并获得了缅甸国家法律上的认可之后,我们政府很快就在国家《宪法》原则之下制定出了一系列的基本大法,尽一切努力逐一制定完善《特区刑法》、《特区民法》、《特区军事法》、《特区税法》、《特区经济贸易法》、《企业法》、《组织法》、《诉讼法》、《劳动法》、《医疗教育费》和《工会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一点点地完善体制,规范各种行为。如今,其他三个特区也都在使用我们制定的法律,实行完全一致的法律制度,包括中、美、欧盟在内的世界各主要国家对此都予以了很高的评价。缅甸中央政府已经专门成立一个法律委员会研究我们的法律,在我来台之前,听说我们的不少法律获得了委员会所有成员的一致认可和推崇,修订后将会以国家统一法律的形式向全国颁布。你们想想看,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在两年之内办到的,虽然与很多发达国家的法律相比还有很大距离,但所取得进步的程度和速度都是令人鼓舞的,这一切难道还不能说明我们特区政府的诚意吗?”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