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职业:巡林者10级(人类)
力量:12
敏捷:18+1(杜杜斯的长角鹿皮靴)
耐力:13
智力:7
精神:6
简介:早年的卡卡克洛斯参加过翻车镇战役、永恶谷战役、长眠者战役等等,长期的战争让他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战士,经历丰富的他师从埃尔德.帕斯姆——一位优秀的精灵巡林者——在他的细心栽培下,卡卡克洛斯逐渐成为了一名独当一面的优秀巡林者。现在的他肩负着保护落锤镇的使命。
哎呦妈,还有个人简介啊?21世纪什么最贵?信息啊,这比什么技能都牛逼啊,开挂的人生不解释。
想想看,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现在只要看看个人简历就知道能不能相处,这是当上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的节奏啊。
牧马回过神来,说道:“卡卡克洛斯大大......大人,谢谢你救了我。”
“别谢我,小子,告诉我你家在哪里,我这就派人把你送回去,下次,别再跟个眼瞎的小老鼠似的乱转了,外面的世界没你想的那么安稳,好好在家待着,赶紧给你妈找个漂亮的老婆结婚生子。”
“我没家人,就我一个人。”牧马想起了上一世悲催的人生,眼神暗淡了下来。
卡卡克洛斯皱了皱眉头,显然不放心把这个小家伙丢在旅馆里,他就像一只受伤的小麋鹿。
“正好,我女儿结婚,来的人也多,如果你肯在后院帮我洗几个盘子什么的,我可以考虑付你一小时一个银库尔,怎么样?还包吃包住一晚。”
说是让牧马帮忙,实际上也就是想帮帮他,当面的施舍也总得有个台阶下不是?
“谢谢你,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婚礼在晚上,牧马在旅店里吃了几个白面包,睡了一整天才堪堪爬起来。
趁着天色还早,洗了把脸,换上了件新衣服,是件亚麻制品,咖啡色,腰上绑着一根束带,还有双二手皮靴,已经破到分不清是什么皮做成的了。
按照卡卡克洛斯的话来说,这才像个人样,之前的着装简直就像个乞丐。
‘不就是穿衣服超前了点吗?阿迪的,牌子啊,运动休闲于一身,人家老板听到他这评价,不得气晕过去。’
照着镜子,洗了把脸,镜子中的他,看样子才二十出头,属于白人种,瓜子脸,琥珀色的眼珠,淡蓝色的头发,不长,刘海刚刚盖过眼帘,人有些消瘦。
这形象放在现代,典型一韩版花美男,属于走在马路上被美女欧巴欧巴叫唤的类型。
可惜了,在这里属于没落乞丐。丢在大街上都没带一回头客的。
日落西山的时候,卡卡克洛斯带着一身的疲惫回来了。
“小子,走吧,我把整个山姆大叔的酒吧都包下来了,那个老混蛋还打算敲诈我一大笔金普诺呢,嘿嘿,山姆大叔的酒吧可是整个多米诺小镇上最好的。
我可跟你说,那儿的酒能让整个米兰公国的矮人都陶醉。。。。。。”
‘我去,多米诺小镇?米兰公国?老天,我真的穿越到《永恒的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