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啦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啦 > 幽暗主宰 > 第十二章 逝去的亡者

第十二章 逝去的亡者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吼……………!”

伴随着生命的流逝,死者睁开眼睛,发出了野兽般的低吼声。眼眸开始变得好像蒙尘的玻璃珠般黯淡无光,死亡的力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了身体,赋予了他们全新的生命。

“很好,看来一切顺利。”

望着那些爬起身来,已经变成行尸走肉的半兽人,詹恩点了点头。这一趟还真没有白来,不但收拾掉了一个食脑魔,甚至还获得了几个部下。虽然不堪大用,但是多多少少也总是比没有要好。

至于那个半黑暗精灵…………

詹恩向着依然昏迷不醒的维尔娜望了一眼,不过什么都没有说,迅速转过身向着眼前的水晶丛林走去。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是这里的报酬。那个黑暗精灵小白鼠日后有的是研究的机会,暂时不必去理会她。

在走到水晶丛林前詹恩这才发现,原来这里并非是自然形成。在封闭的水晶丛林的下面,可以看见一座类似祭台般的建筑。而之前那个食脑魔正是守卫在祭台之上,对着詹恩等人发起了进攻。

“这才对嘛…………”

看见这座祭台,詹恩这才点了点头。食脑魔是一种亚种魔物,大多数时候它都生活在无底深渊,除非被召唤出来,否则詹恩可想不通会有哪个食脑魔愿意呆在幽暗地域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而且还因为食物不足被迫陷入了沉眠。要不是因为那群灰矮人作死,恐怕这家伙就要一直睡到世界末日去了。

现在看起来,这个食脑魔明显是被召唤出来守卫什么东西的。

祭台并不算高,詹恩和埃诺娅顺着阶梯没花多长时间就已经走到了顶端。而当两人踏上顶端的同时,一副诡异的景象就这样映入了两人的眼中。

只见在祭台中央的石椅上,一个身穿着破烂长袍的白骨正端坐在那里。它左手按住椅子的扶手,右手则紧握着一本有着漆黑封面的书。而在四周可以看见石桌以及因为时间原因而破损残落的各种魔法制品。从它们的残破程度来看,除了这里本来就有的之外,其他恐怕就是食脑魔的战利品了。

“看起来它生前应该是一个法师………”

走到白骨的面前,詹恩眯起眼睛,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倒霉蛋,眼中倒是闪过几分惊诧的光辉。这也难怪,毕竟这具骷髅也实在太过怪异了。

一般来说,骨头都是白色的。可是这个骷髅的骨头颜色却非常怪异,它的左半身和普通的白骨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右半边身体却是彻彻底底的水晶。乍一看去简直就好像是有人用水晶做的惟妙惟肖的人体骨骼模型一样。

换了那些无知的冒险者,恐怕这时候多多少少都会有所警惕。不过詹恩和埃诺娅却完全没有把它当回事。不管是拥有着丰富知识的詹恩,还是身为不死生物的埃诺娅,都能够一言看出这个倒霉蛋已经死的不能够再死了,眼前的这具骷髅就单纯只是个废品。

所以詹恩完全没有丝毫犹豫,就这样大踏步的走到骷髅的面前,拿起了他手中那本书翻阅起来。而就在詹恩放开的第一页,一连串好看又有些陌生的字体立刻映入了他的眼帘。

“秋霜之年,十二月一日……………”

这是通用语啊。

看到这里,詹恩扫了一眼那具骷髅。他在万魔殿的图书馆里学习了很多知识,一眼就认出眼前书本上记录的字体正是这个世界的人类所使用的标准通用语。也就是说,八九不离十的话,那么这具骷髅应该就是个人类了。

而后面的记录,也证明了詹恩的判断。

从这本日记来看,这具骷髅前身应该是个叫“兰登.德拉科”的贵族。他的故事本身倒没什么可说的,和詹恩重生前所看的那些苦逼网络小说主人公的背景差不多。一开始有个年轻貌美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和幸福快乐的家庭,后来家庭动荡,未婚妻被牛头人,家产被夺,贵族爵位被抢,在家臣的护送下好不容易才逃过一劫。然后就是网络小说主角逆天改命的过程了……………

什么为了增强实力学习魔法啊,在这期间遇见了自己的第二春啊,到处冒险积攒经验升级拉拢盟友一起报仇啦………诸如此类如此这般,按照网文套路,最后就是主角手刃仇敌大仇得报大家幸福快乐的生活了。

不过,现实和理想往往是不同的。

那个夺取了兰登爵位的表哥也不是笨蛋,在兰登出去升级打算逆天改命的同时,他也依靠自己的力量努力钻营,并且掌握了滔天的权势。当兰登意气风发的带着自己的盟友前来算账的时候,他的表哥已经是整个国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角色了。

于是理所当然的,兰登的复仇失败了。他的盟友也被王国军剿灭。而兰登自己则被表哥请来的传奇法师打到半残,差点儿就魂归西天,要不是第二春拼死相救,恐怕这个倒霉的主角就真完蛋了。

最终,兰登因此而堕落,成为了一个死灵法师,并且下定决心,要把自己变成一个巫妖,然后将那个国家彻底消灭掉。不过那个传奇法师一直在追捕他,使得兰登不得不寻找一个足够安静的地方来休养生息。

看来这就是他为什么要设计那个伪装陵墓的原因了。

其实从理论上来说,以兰登的魔法实力,变成巫妖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只不过我们的这位主角实在很有想法,他不想变成普通的巫妖,而想要独辟蹊径,利用水晶来中和自己的身体变成一个半神巫妖。这样一来,几乎就没有人能够阻挡他复仇的道路了。

但是众所周知,判断你是不是主角,不是看你是否有奇遇,而是看你是否运气好到每次都能够赌对……………很可惜的是,这货赌输了。

于是接下来的一切就很简单了,人生有很多次选择,有时候走错一步就一切完蛋,看眼前这个半吊子的骷髅就是最好的明证。

“欲速则不达啊。”

看完眼前的日记,詹恩叹了口气。这个兰登也是,以他的魔法实力,静下心慢慢来迟早能够成功的。不过他最大的问题是等不起,因为他的仇人是人类,人类最多也就能活一百年。兰登自己当然可以慢慢回复修炼,然后等神功大成再去报仇———那时候恐怕他仇人的曾曾孙子都出生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