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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夫唱妇随还是狼狈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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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亲可不是普通工人能够比拟,瞧周云这身垃圾打扮,估计他父亲每月收入,还不如他家请来的菲佣高。

“哦!不对,你错了。”周云当即否定到。只见他表情非常认真,一点也不像在说笑。就连许峰夫妇也搞不懂,周云为什么会这般说话。

“错了?哪里错了?”诸志文不由楞了,自己的父亲在哪高就,难道他还不清楚吗?

不待周云开口,许彩月嘴角便勾勒出一抹狐笑,接着幽幽说道:“小猪的父亲当然是在养殖场高就。这么简单的问题,小猪同学竟然会猜错。当真是人如其名呢……”

“彩月真聪明,赞一个!”周云立刻对许彩月竖起大拇指。他提出的问题,还是由许彩月讽刺诸志文时,得到启发的。

损人可是许彩月的强项,小丫头当仁不让地说:“小云不必客气,只是有些人笨而已。”

诸志文这回着实被耍了一道。周云问的是小猪父亲在何处高就,又不是问令尊在何处高就。结果这蠢人,竟然将他老爸当成是小猪的父亲。

“你!!”诸志文听到这话,顿时憋得满脸通红的盯着周云。也不晓得是尴尬还是生气,估计后者会多点吧。

要是换个地方,诸志文肯定会大发雷霆,好好教训周云一顿。然而在许峰面前,他却不敢胡来。最后唯有忍气吞声,暗谋以后再找机会报复。

“好啦好啦,你俩别闹了。快吃饭吧。”张小红见许彩月跟周云如此默契,不由心中暗喜。她并不会偏袒周云,也不会偏袒诸志文。在母亲心里,只要许彩月喜欢,那就足已。

至于许峰这老狐狸,他悠然保持中立,默默吃饭。眼有两个男生为许彩月暗斗,他也乐得一身清闲。同时心道,还是老伴说得对,小月长得那么漂亮,怎么可能没人追求。来是自己多心了。年轻人的事,还是由年轻人去折腾吧。

众人吃过饭后,也不晓得诸志文发什么神经,居然约周云跟许彩月去玩。对于这提议,周云是果断拒绝。今天发生了很多事,可把他累坏了,现在只想早点回家休息。

不过,令人费解的事情发生了。许彩月忽地倒戈相向,也赞同诸志文提议,嚷嚷着要一起出去玩。还头头是道点评周云:“高三学习紧张,难得明天周日,应该好好放松一下。”

这回周云可迷糊了,许彩月不是讨厌那家伙吗?现在为何公然支持他啦?

其实,许彩月并不是支持诸志文。她是想利用这次机会,彻底让对方死心。免得他成天像个跟屁虫似的烦她,这也是许彩月向周云求助的最终目的。

得到许彩月应许,诸志文可乐翻天了。还小人得志瞪了周云一眼,像是在宣告他的胜利。

诸志文的想法恰恰与许彩月相反,准备通过这次机会,在许彩月面前好好表现。让她明白周云只是个乡巴佬,而他才是真正的白马王子。唯有和他在一起,才能体会到人生的最大乐趣。

结果,诸志文异常兴奋地提议,大家到附近的嘀嘀酒吧消遣。对于这点,许彩月没有意见。而周云也迫于无奈,舍命陪美女。

离开了许彩月家,周云就一直在思考。今天也不知道搞啥名堂,自己忙得跟条狗似地。现在还要去酒吧,与其说是消遣,还不如说是被消遣。

从前周云是个混混,酒吧这地方也来过几次。不过他来酒吧并不是消费,而是找人麻烦。至于消遣,他可没那本钱。

酒吧地酒贵得要命,超市几十元就能买到的酒水,在这儿却要上百块钱。有人说,酒吧气氛好,既热闹又激情,眼前还有美女不断悠转。但对周云来说,要气氛,还不如去吧听音乐。美女,他自信酒吧是无法遇见像许芊、许彩月这等漂亮美眉。即使有,那也是百年难得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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