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部大院,三十几平米的院落内,横七竖八,散落着一地的破烂。红的绿的,铺了一地的垃圾,落在王有才,魏小天几个杀气腾腾的家伙眼里,登时让几个人眼珠子掉了一地。
红的,是一件极为性感,单是看造型,就前卫得让人血脉喷张的睡衣,而那绿的,则是一条绣着红色牡丹图案,有些抢眼的女性裤头。
“这是谁啊,把村部当成自家晾衣场了?”王有才阴阳怪气的说道。
他的声音刚刚落下,“嘭”的一声闷响,村部木门被人踹开,自内里走出一名年纪至多三十一二岁,穿着一条灰白格子连体裙,手拿菜刀的女人。
女人生得十分好看,比之潘有玉的狐媚,多了数分的美艳,比之余冰冰,又多了几分性感,甚至就连一直被王有才评价颇高的于文璎,若是站在此女面前,只怕也会黯然失色,容颜无光。
“王春兰?”看到此女,王有才心里咯噔一下。
要说在这望溪村,王有才最怕的人是谁,排名第一的当属邓莲香,而紧随其后的,就是这个王春兰。
与邓莲香的端庄,正派相反,这王春兰是望溪村,甚至十里八乡都大大有名的泼妇。如果王春兰的手段,单单只是撒泼打滚,王有才自然不会将其放在眼里,可令王有才最忌惮的,是这王春兰,是典型的不要脸。
这就好比,一个男流氓,有一天在街上遇到了一个比他更不知羞耻,更不害臊的女流氓后,多半会铩羽而归,是一个道理。
当然,除去王春兰有名的大胆奔放以外,令王有才更不愿意招惹她的另一原因,是王有才无法面对王春兰这个妖妇。
任凭哪个男人,在小时候就被一个女流氓,整天的揪住下边的小鸟不放,甚至在人生中第一次的发育期,就被一个女人用手给撸失了身,怕是都不愿意再见到这个女人。
“呦,我当谁哪,原来是春兰姐。”看着提着菜刀,虚张声势的王春兰,王有才心里一阵腻歪。
他笑嘻嘻的走上前,说道:“春兰姐,什么风把您给吹过来了?怎么着,我看这阵势,春兰姐是打算把家都搬村部来?”
说着话,王有才故意用脚将那花花绿绿的内裤挑了起来,放在鼻孔边嗅了嗅。
王有才有些轻佻的举动,放在任何女人的眼里,都会让其臊个大红脸。可遇到王春兰,他这招先下手为强,明显是不好使了。
完全无视王有才的挑逗,王春兰瞪起了杏仁眼,她冷冰冰的望着王有才,说道:“怎么着,有才弟,你这是当了副村长,都开始不怕你春兰姐了。”
“咋了,想你春兰姐的暖被窝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你春兰姐睡觉从来不插门,可我见你祸害了一个又一个的姑娘,咋就没敢踏进春兰姐家的大门呢?”
王春兰的话语,让魏小天等人全都倒吸一口冷气。包括魏小天等人在内,在场有一个算一个,都知道王春兰的女流氓习性。尽管众人的童年并非像是王有才那般,受到过女流氓的侮辱,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去女流氓的被窝,保不准便宜没占到,反倒是被女流氓给祸害了。
王春兰的话语,揶得王有才也有些难受。察觉自己仍旧不是女流氓的对手,王有才索性将那内裤缠在手上,打起了官腔。
“春兰姐,我知道你大名在外,从未将我们这些人放在眼里。不过有一点春兰姐怕是搞错了吧,村部扒房子,可是和你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你完全没有道理,阻挠村部翻新嘛。”王有才义正言辞的说道。
“谁说我没有道理!”王春兰杏眼瞪得溜圆,她用手指着身后的村部老宅,说道:“王有才,王副村长,我看你是贵人多忘事吧。”
“这村部建在这里不假,可你别忘了,这房子的主人可不是村委会。二十七年前,我家将老房子租给村部使用,却并没有卖了地皮。喏,这是这房子的归属证明。王副村长,你说,你们要扒这房子,我阻挠,有没有道理。”
“唰啦!”王春兰一抖手,一张白纸黑字,字迹印章分明的地契文书,被她展开。
远远的望着王春兰手中的地契文书,王有才一愣,心底一阵嘀咕。
二十七年前,就算是宋神棍活着,也不过是中年,而那时他王有才还未出生,估计还是个细胞,就算是他出生了,也不可能知道这老房子的事情。
眨巴着眼睛,盯着王春兰手中的文书看了一阵子,王有才讪笑着挥了挥手。
直视着王春兰,王有才抠了抠鼻子,说道:“春兰姐,我还真不知道这村部的房子,居然是你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