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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凡觉得自己很倒霉。
原本他年底要和村里青梅竹马的小清订婚,老妈前几天却告诉他一个噩耗,家里没有订婚礼金,要他自己去挣,而且还帮他找好了工作。
看着小清那娇滴滴,我见犹怜的模样,宁凡知道自己只能拼了,否则小清她妈肯定会二话不说把她嫁给村里的陈二狗--他家在村头开了个小卖部,是村里的首富,坐拥五万巨款。
小清全名叫叶小清,是王寡妇的女儿,和宁凡从穿开裆裤时起就认识了。她是宁凡心中的女神,他十五岁那年就是梦到脱她衣服,然后他完成了男人的第一次
而且,他的初吻献给了她,不,是被她强行夺走的。那是在他十岁时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两人漫步在田坎上,一阵疾风掠过,宁凡被小清强行按住了脑袋,然后野蛮的把嘴压在了他的嘴唇上,三秒钟后,小清飞也似的跑掉了,只留下一声奸计得逞的笑声。
“宁凡,你是我的人了。”
宁凡大脑一片空白,傻愣愣的站在田坎上,欲哭无泪,活像一个受了欺负的小媳妇儿。
为了从一而终,也为了娶老婆这个朴实的梦想,宁凡走了半天山路,坐了半天汽车,坐了两天火车,成功到达了目的地江沙市,楚南省的省会。
说起这次的工作,宁凡就觉得心里没底,她老妈竟然要她去保护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
看了照片,宁凡承认确实是个大美女,只是好像比起小清要差那么一点点。
宁凡虽然是山里的娃,但从电视上也看到过他接的就是保镖的工作。他心里没底啊,人家大城市的人什么没见过,什么样的保镖没有,怎么会让自己这个山里的娃当保镖。